驻卡若区市(中、区)直各单位,驻昌、援昌部队,卡若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卡若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并报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将昌都市2020年春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0年春节放假7天。即:2020年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昌都市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正常开展。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党委、市委、市国家安全指挥部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三)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及市委《实施办法》,加强干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严防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特此通知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