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
2020年05月28日 11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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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该局立足医保制度功能对贫困人口实施“靶向治疗”,专门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方案(试行)》。
该方案重点聚焦贫困人员和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农牧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建立农牧区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患病就医、待遇保障、费用结算等情况的实时监测、定时调度、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在保障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保障措施基础上,对经以上三重保障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造成基本生活无保障的个案不受封顶线限制,由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会同民政、财政、卫健、扶贫、银保监(承保机构)等单位召开医疗救助专题会议,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等因素一事一议、专题研究、限时解决,妥善防范和解决好每一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了解,我区加大医疗保障扶贫力度,全力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6年以来,对全区6.33万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精准救治。自开展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以来,我区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并给予相应的资助参保。其中,对农牧区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参加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定额资助。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将城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提高5%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降低50%起付线、提高5%的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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